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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引导学生利用VR/AR技术学习 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19 10:42   来源: 新浪VR

导读:该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利用移动学习终端、网络学习空间、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等促进学习,培养学生利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浙江省教育厅:引导学生利用VR/AR技术学习 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该行动计划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浙江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

  值得一提的是,该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利用移动学习终端、网络学习空间、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等促进学习,培养学生利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文如下: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浙教技〔2018〕11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浙江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我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信息化引领和推动教育现代化,按照“数字浙江”建设要求,贯彻国家“互联网+”、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省委省政府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和创新的核心理念,全面深入推进浙江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率先高水平实现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要,基于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融合创新原则。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发挥技术对教育变革的内生变量作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服务和教育治理模式。

  尊重首创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应用信息技术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点。坚持实践创新驱动,尊重师生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先行先试。

  制度先行原则。把制度创新作为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开放包容和统筹推进思想,加强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建设,建立符合信息时代的教育资源配置、教学管理和教育治理模式的制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数字教育,到2020年,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形成符合“数字浙江”发展需要的教育新生态。基本建成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情境化、多样化为特征的智慧教育环境;形成面向每一个学生提供优质、灵活的教育供给和服务格局;教与学方式普遍优化,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智能治理水平大幅提高。《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在浙江率先实现,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教育信息化有力促进浙江教育现代化,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切、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更多更好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主要行动

  (一)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行动

  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推进教师评职评优、学生学籍、综合素质评价、校园安全、教育资助、考试报名、毕业就业、科研培训、督导评估、事业统计等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支持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教育考试信息化水平,建设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着力推动标准化考点和考试业务的融合,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试题库建设,开展英语听说智能考试应用研究,推动智能阅卷技术在大规模考试中的深度应用,拓展招生考试大数据信息的应用,提升教育考试综合治理水平。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系统整合,建立师生身份认证中心;推进系统对接改造,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一数一源、动态更新”原则,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进教育政务数据省级集中,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和“掌上”办事大厅,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度融通,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程监督,到2020年底全省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掌上办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便民服务领域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等政务(校务)服务入口,聚焦新生入学、就业服务、教育缴费等民生热点,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进教育系统办公数字化应用,全面开展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办公自动化、督查督办、工作交流、应急处置、绩效管理、视频会议等政务(校务)办公应用,加快推进移动办公,实现政务运作高效协同。

  开展教育大数据创新应用。广泛收集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完善教育数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浙江省教育大数据仓,并依托省政府大数据中心共享相关行业数据,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学段的学校、教师、学生大数据。建成大数据计算、开发和应用平台,实现教育大数据的集中存储、授权开发和有序共享。开展教育大数据创新应用,依托省教育大数据仓,联合教育治理领域专家,支持各级教育部门开展数据挖掘,破解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教育资源缺口预测、校园安全态势感知、内部审计风险研判、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统计数据联动比对、督导评估动态监测、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等重点问题,提升教育管理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基础教育精准教学行动

  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创设适合个性化学习的环境和丰富可选择的课程资源,通过记录和分析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表现,支持教师实现精准的学情分析、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着力推进精准教学,让学生灵巧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绩效。

  建设多样化课程资源。紧跟技术和社会发展步伐,结合学科实际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将新技术知识、技能和素养融入学科课程,调整学习内容。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汇聚微课、网络课程等数字资源,丰富资源形态;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特色,大力开发和共享数字化校本课程和拓展性课程资源,形成纸质教材和数字资源相结合的课程资源体系,支持学生灵活选择和组合应用,支持教师实现基于学情精准诊断的个性化资源推送。着力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和校本课程特色化,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基础,打破学科界限,开展综合课程、主题课程、STEAM(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课程等跨学科、融合性课程。深入开展师生自制教具活动,鼓励师生按需自制教具,丰富课程载体。

  创设情境化学习环境。修订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建立以课程建设与实施为逻辑起点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体系。全面普及“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智慧校园环境,实现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场所,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移动终端,校校建有录播教室。通过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以学生为中心,以多样化、情境化为导向,重构教学活动空间,大力推进学科专用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新型教室的建设和应用;充分挖掘和营造学校走廊、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的学习意义;积极创设虚拟与现实融合的学习环境,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实现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根据学习者角色和个性化选择接入课程资源、教学工具和应用服务;融通校内外学习资源,利用博物馆、科技馆等社会公共资源延展课程实施场所。

  运用信息技术优化教与学方式。鼓励教师通过记录和分析学生特征、学习行为和学习表现数据,及时调整和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和方法,增强师生有效互动,丰富学习工具支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推进基于技术的混合式学习、合作学习、项目学习、移动学习、分层教学、STEAM(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教育,增强学习的自主性和探究性;指导学生选择契合的学习方式、优化学习过程,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应用传感器等技术对学习内容进行数据表征,提高学生认知水平,促进深度学习。

  开展数据驱动的学业诊断和评价。利用传感器、可穿戴设备、大数据等技术,伴随式收集和分析学习者日常学习行为和过程数据。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实现对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支持学生自适应学习;实现对教师教学行为的精准评测和反馈,为教师及时调整和优化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和教学策略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从知识传授者到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转变。

  开展精准教学试点示范。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学习、教育机器人应用、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评价、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实践,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的精准教学。开展100个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300个基于技术的精准教学试点和1000个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形成一批精准教学示范典型。

  (三)中等职业教育“创新提升”行动

  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以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为指导,全面推进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到2020年,数字校园建成率达100%,全省中职学校基于之江汇教育广场实现“一校一师一生一空间”,国家级和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中职名校率先引领示范。有效整合和完善各类业务系统,在浙江省教育大数据仓中形成中职教育的数据汇集,实现学校全方位数据实时采集。完善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学历认证和专业设置管理功能;完善全省职业能力大赛信息化平台,重点做好面向人人的比赛平台开发;建设浙江省中职教学诊断与改进信息系统,提升全省中职教育管理、服务与决策水平。

  优化教与学供给。大力推进在线教学,遴选名师开设优质课在线课堂,探索高校面向中职学校开设先修网络课程,逐步形成“区域共享课程+校本特色课程”的专业课程资源体系,探索学生在线学习学分认证,创新课程应用机制。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创建教研大组网络空间,依托空间推动网络教研活动的普遍开展,带动一线教师广泛参与交流研讨。探索人才培养新方式,开设大师微讲堂100讲,鼓励学校开展智慧实训室建设与应用,应用移动学习终端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等教学实践,探索“选择性课程改革”和现代学徒制试点要求下的“互联网+”人才培养新方式。

  推进“互联网+三名”。以省级中职名校为重点,创建50个名校网络空间,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发展。培育20个智慧教育案例典型,发布全省中职教育信息化进展报告。创建100个省级名师(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建设和共享一批优质教育资源与研究成果,带动千名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专业成长,辐射万名中职教师。建成300个教师特色教学空间,发挥名师空间教学应用的引领示范作用。创建50个名专业网络空间,发挥专业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专业影响力。

  (四)“数字高校”建设行动

  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推进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积极探索与推动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学习空间建设,推进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建设集教务、学工、人事、财务、科研、实验室等一体化的智慧校园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师生提供精准、便捷的服务。制订发布《浙江省高校智慧校园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智慧校园评价,定期发布高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促进建设成果的开放共享。

  推进“互联网+教学”。加强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推进跨校选课,逐步实现学分互认。建设20所省级“互联网+教学”示范性高校。鼓励高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10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管理平台,认定1000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开展基于网络的课程教学与评价,建设100个省级在线教学名师空间,认定1000项“互联网+教学”省级教学改革案例、1000堂“互联网+教学”省级示范课和1000种新形态教材,促进“互联网+”课堂教学创新。推进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创客教育等新的教学模式中的应用。加强信息化教学研究和实践,积极探索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要求的课堂教学新方法、新模式。

  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紧缺学科专业,优化人工智能等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加大信息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高校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能力。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加快实现各类学习经历和培训成果的认证、积累和应用。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教学质量标准,规范在线学习和跨校选课的程序和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确保在线课程的学习质量。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教学质量监控和学习评价系统,强化学生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监控与预警。

  (五)师生信息素养提升行动

  提升信息化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数据驱动、实时评估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实施新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遴选具有较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学科骨干教师开展智慧教学能力研修,提升智慧教学意识,形成利用智能化工具和系统解决复杂教学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批智慧教学名师。继续开展信息化领导力和教育技术专业人员教育信息化指导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素养。举办中小学和高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赛,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列为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基本内容,推动高校教师适应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优化和完善师范教育课程内容,提高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适应职业发展的信息素养。

  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养。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课程建设,优化课程内容,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传输、处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问题。帮助和引导学生利用移动学习终端、网络学习空间、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等促进学习,培养学生利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办好中小学电脑制作、智能机器人和创客比赛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加强教师培训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深化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改革,鼓励学校、教师和其他社会机构共建共享培训资源;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其他学分转换办法,支持教师自发的团队研修和非正式学习。建设浙江省教师发展网络学校,与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浙江省教师培训质量监控平台形成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实施、评价监控的信息化支撑的有机整体。健全监控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以教师网络研修社区为核心的伴随式数据采集与过程性评价,逐步走向面向教师研修实践全过程的精准诊断、及时干预和个性化服务。

  (六)教育大资源共享行动

  建设之江汇教育广场。建成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市、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开放共享。建设互联网学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各年龄段人员,提供涵盖学科教学、能力培养、升学指导、生涯规划、老年教育等优质课程资源,组建和培养100个在线教学团队。开通教师发展网络学校,优化教师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建成50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在全省培育1000个网络教学精品空间和1000个专题教育社区,引导教师研究网络学习空间与物理学习空间的融合互动。优化家长网络学校,建成500个家庭教育专题数字资源,开通100个“数字家校”,引入30位家庭教育名师,面向全省家长和学校宣传普及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方法。

  实施中小学校网络牵手计划。鼓励基于网络的校际教学交流与结对,促进教育均衡。实现乡村学校与名校名师网络结对,组织一批城镇优质学校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初中建立紧密型结对关系,开展“城乡同步课堂”试点,探索两校教师共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推出“名师课表”,组织名校名师为乡村学校开设在线课程,积极探索“在线教学+线下指导”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服务,助力学校开齐开好艺术类等紧缺课程。为乡村教师开展“一课一教研”,完成100名乡村校长和200名种子教师的教学信息化应用培训。继续深化长三角千校结对活动,实现跨区域优质资源的共享和师生共成长。

  推进终身教育“互联网+服务”。依托“浙江终身学习在线”打造浙江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为全体社会学习者提供学习全轨迹、教学类型全覆盖、教学支持全程化、教学服务全方位、平台标准全开放的一站式学习环境。建设终身教育课程资源库,构建学习者终身学习档案,增加学习资源有效供给。实现乡镇成校网站建设全覆盖,提供“一次不用跑”的远程学习支持服务,创建浙江省终身教育网络品牌。推广用活“第三年龄学堂”,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手机端应用;完善线上学习班教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开展“银龄在线学习之星”、“优秀学习团队”评选;优化老年教育课程资源,上线100门特色课程,打造5个老年教育网络示范专业。

  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方式。开通浙江在线教育商城,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入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机构的优质资源、应用和服务,构建开放的教育资源生态体系,推动“政府引导、社会提供、学校选择”格局的形成。完善资源的按用付费机制,充分激发学校和教师的潜能与活力,鼓励和引导学校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和开展在线教育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探索建立按市场规则运营的机制,促进数字资源供给方式的变革。

  开展网络扶贫和援建。发挥互联网优势,丰富教育扶贫和援建方式。面向援建地区开放之江汇教育广场,通过开放网络课程等各类数字资源和名师网络工作室等应用,实现优质资源的辐射,引导我省中小学教师和受援地区教师实现网络结对,建立网络研修共同体,开设“同步课堂”,有效提升受援地区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帮扶省内薄弱地区和国家西部地区职教信息化发展,增强再就业和特殊教育人才技能培训的社会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体系

  强化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建设,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在制订愿景、构建制度、强化管理和技术认知四个维度的领导力。建立以业务部门为主导,以专业技术部门为支撑的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学校在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和意识,结合办学实际和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构建以制度建设、实践创新、环境建设三位一体的学校信息化发展机制。

  (二)健全教育信息化制度体系

  强化互联网思维,树立“信息技术作为教育变革的内生变量”理念,建立健全符合信息时代发展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教育结构性和系统性变革。健全开放、众筹的教育服务供给制度,实现教育与社会的融合。基于技术重构教学业务流程、教育管理流程和教育组织体系。建立“问题导向、实践创新驱动”的激励制度,推进竞争性获得、按用付费等投入方式的应用。

  (三)建立信息化评价体系

  强化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将教育信息化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政府履职等考核评估工作,将“互联网+教学”纳入高校教学业绩和分类评价考核。建立健全区域和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第三方评测。加强教育信息化发展经验总结和应用推广,定期发布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效益。

  (四)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教育信息化发展伦理意识,关注技术伦理,正确处理教育技术应用效率和伦理之间的关系。以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为出发点,严把技术应用的准入关。审慎引入和应用新技术,对大规模推广应用新技术建立科学实验和教育适应性审核评估制度。重视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师生个人隐私。认真贯彻《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形成与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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