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政策 推动教师利用VR、AI等新技术
发布时间:2019-01-04 10:22 来源: 芬莱科技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旨在解决河北省教师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
该计划中的第五项主要措施为“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推动广大教师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
以下为《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内容摘要:
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解决我省教师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本。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强化职业理想和职业情怀教育,将立德树人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师教育作为教育事业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改革发展规划优先、财政资金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
坚持优者从教。建立健全优者从教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优秀人才选择师范教育,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
坚持质量为重。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师教育,健全教师教育准入、评估、退出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和水平。
主要措施
(一)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将师德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强化党建引领,丰富师德教育内涵,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加强师德教育。
2.强化师德宣传。
3.表彰优秀教师。
4.强化师德考核。
5.加强师德监督。
(二)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指导、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原则,实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水平。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6.优化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
7.调整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结构。
(三)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畅通优秀人才从事教师职业的就业通道,为乡村学校培养补充全科教师,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力度,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
8.发挥乡村教师支持项目带动作用。
9.建立健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四)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积极探索与构建多元化的教师教育人才选拔模式,吸引优秀学生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
10.进一步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11.改革创新招生方式。
(五)“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推动广大教师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
12.推动教学方式变革。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以“互联网+”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
13.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加强课程建设的应用与管理,遴选认定一批省级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共享。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和模式,落实《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适应未来教育变革的新时代教师。
14.加强在职教师信息化培训和管理。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引领带动中小学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和研究。全面实施教师培训学分制,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分银行”,将培训学分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评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大数据计算,推动教师精准培训,推进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网络研修社区、网络工作坊等新型培训方式。
(六)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实施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工程,深化教师培养、培训、专业发展改革,推进教师教育体系和机制建设。
15.建立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
16.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17.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
18.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19.统筹规划新教师入职教育。
20.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专业梯队建设。
(七)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发挥高水平、有特色教师教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21.建设高水平师范教育基地。
22.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建设。
(八)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加大教师教育专职师资队伍培养及政策支持力度。激活教师教育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发挥骨干培训者队伍示范引领作用。
23.强化教师教育专职师资队伍建设。
24.优化教师教育兼职师资队伍建设。
25.实施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
(九)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构建全方位教师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26.加强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27.加强师范类专业课程建设。
(十)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加强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制度。
28.加强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河北省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积极推进试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试点先行、统筹铺开”的原则,实施相关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和相关院校开展探索创新,先行先试。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教师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根据省级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科学编制各类教师培训规划,统筹各类教师培训经费,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
(四)建立督导评估。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把教师教育建设情况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绩效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原文请点击:http://www.xiongan.gov.cn/2018-12/30/c_12100277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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