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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央各部委及地方政府VR行业支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7-09-12 16:11   来源: 未知

导读:五分钟,芬莱科技带你快速了解2017年中央各部委及地方政府VR行业支持政策(截至发稿日)

  五分钟,芬莱科技带你快速了解2017年中央各部委及地方政府VR行业支持政策(截至发稿日):

  “  中  央  部  委  ”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工信部:《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构建基于互联网能力开放的研发、应用聚合中心,整合上下游产业要素,推动从研发到应用的产业链深层次互动和协作,拓展信息服务范围,提升信息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布局,提升互联网在信息汇聚、信息分析和处理等方面的支撑能力。

  发挥互联网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带动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打印、量子通信等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积极推动产业协作,充分挖掘互联网在支撑智能制造、推动产业升级、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潜力,推动互联网产业逐步实现自主发展、创新发展和均衡发展。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意见》

  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7〕8号)

  推动数字文化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的应用,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相结合。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新兴数字文化消费品发展,加强质量与品牌建设。

  促进虚拟现实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开拓混合现实娱乐、智能家庭娱乐等消费新领域,推动智能制造、智能语音、三维(3D)打印、无人机、机器人等技术和装备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不断丰富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拓展产业边界。

  构建数字文化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应用推广,推动虚拟现实、交互娱乐等领域相关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积极参与数字文化领域国际标准建设。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文化部:《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运用数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

  推进游戏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等游戏门类协调发展,促进移动游戏、电子竞技、游戏直播、虚拟现实游戏等新业态发展。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电子游戏软硬件设备,鼓励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积极引入体感、多维特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

  《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移动芯片、移动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位置服务等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推动核心软硬件、开发环境、外接设备等系列标准制定,加紧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微机电系统等新兴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布局,尽快实现部分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全球率先取得突破。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全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文件

  突破虚实融合渲染、真三维呈现、实时定位注册、适人性虚拟现实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形成高性能真三维显示器、智能眼镜动作捕捉和分析系统、个性化虚拟现实整套装置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设备。基本形成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在显示、交互、内容、接口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在工业、医疗、文化、娱乐等行业实现专业化和大众化的示范应用,培育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业。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文件

  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加强量子通信、未来网络、类脑计算、人工智能、全息显示、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新型非易失性存储、无人驾驶交通工具、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构筑新赛场先发主导优势。

  《文化部“十三五”文化科技创新规划》

  文化部:《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

  全面推进科技融入文化领域。信息网络、智能制造、虚拟现实、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等高新技术的应用更加广泛,文化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

  《“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

  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

  研究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标准服务等服务业共性标准。

  《“十三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六部委联合:《“十三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围绕功能代偿、生活护理、康复训练等需求,重点突破柔性控制、多信息融合、运动信息解码、外部环境感知等新技术,开发系列智能假肢、智能矫形器、外固定矫正系统、新型电子喉、智能护理机器人、外骨骼助行机器人、智能喂食系统、多模态康复轮椅、智能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系统、肢体协调动作系统、智能体外精准反搏等康复辅具。

  加快增强现实虚拟现实、计算机图形图像可视化、人工神经网络的深度学习、自然进化和人工免疫等算法、认知计算等关键技术的应用突破,推动治疗规划、外科手术、微创介入、活检穿刺、放疗等技术的智能化发展,提高治疗水平。

  《“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科技部:《“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以“精准、微创、快捷、智能”为方向,围绕新型粒子束应用、多模式信息融合、触觉反馈、所见即所触空间测量等临床治疗难点问题,重点开展面向脏器、病灶、神经及血管的实时交互的虚拟手术模拟仿真和医学物理等基础研究,加快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定位导航等前沿技术,促进新型肿瘤治疗方法、精准手术规划、机器人治疗等发展。

  《应急产业培育与发展行动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产业培育与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9年)》

  在技术转移转化方面,要加快推进消防、安防、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医学救援、防灾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技术工程化,促进物联网、北斗导航、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应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并形成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

  《“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发展符合中药制造特点的信息物理系统、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基于模型技术、混合制造技术,加快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网络化分布生产设施研发,构建智能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工厂(或车间),推动我国中药制造技术迈向高端水平。

  《升级信息消费释放内需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

  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

  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

  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  地  方  政  府  ”

  《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重庆市政府:《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跟踪世界科技前沿,加大增材制造、无人机、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现实等产业项目储备、引进和研发,不断拓展新的产业领域。

  《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超前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围绕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虚拟现实和区块链等前沿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主导权。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广东市政府:《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建设若干新兴产业创新中心。

  深度融入全球产业技术创新链,积极推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核心芯片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无人机、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推广。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南京市“十三五”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划》

  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十三五”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划》

  加快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依托中国(南京)软件谷南京大数据产业基地、江苏软件园、白下高新园等重点园区和特色应用基地,重点突破虚拟资源调度、数据存储处理、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轻量级容器管理、可视化等核心技术;重点开展深度学习、类脑计算、认知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创新;结合政府治理、民生服务及工业等典型行业应用;重点突破大数据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关键技术;推动重点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全市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建成一批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云计算与大数据特色产业基地。

  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VR/AR/MR)产业发展。依托中国(南京)软件谷、徐庄软件园等主要载体,重点发展虚拟现实操作系统、数字视觉、数字图像、数字可视化、全息影像等技术、产品及服务;突破实时三维计算机图形、显示、跟踪、触觉/力觉反馈、场景融合等关键技术;引导企业建立围绕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内容制作和开发者社区的增强现实领域生态链布局,加快VR/AR/MR技术在制造、医疗、教育、旅游、娱乐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

  《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

  青岛市政府:《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

  青岛市将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鼓励探索知识产权创业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以海洋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家电电子、海工装备、虚拟现实等产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

  《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河南省政府:《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通知》

  加快发展大数据关联产业。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重点,持续扩大智能手机规模优势,完善研发设计、应用软件、零部件等产业链,积极发展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家居、虚拟现实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壮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

  引进大数据软硬件一体化和智能终端配套生产领域的核心企业,实现智能终端制造与大数据应用服务互动发展。加快推动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等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做大做强。

  《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泸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函[2017]100号

  着力推进VR(虚拟现实)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依托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建设西南VR基地。设立VR研发中心,着力VR内容研发和生产,吸引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企业产业链招商。

  推进建设VR安全教育训练中心VR全行业应用体验中心;建立线上体验平台,高效管理各类精品资源,全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等;发展VR电商;建立VR双创中心(发包中心),搭建VR开发平台,为各种行业创业者基于平台VR内容创新和创造;大力发展VR+安全、VR+创客、VR+白酒、VR+设计、VR+职业培训等各行业特色VR解决方案,覆盖医疗、交通、教育、工业、食品、旅游、展览展会、房地产、娱乐、游戏等多行业应用。

  《VR/AR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指南》

  深圳市发改委:《VR/AR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指南》

  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5G移动通信、石墨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微纳米材料与器件、生物技术与精准医疗、智能无人系统、金融科技、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领域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甘肃省“十三五”科普发展规划》

  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十三五”科普发展规划》

  进一步优化全省科技馆布局,推动市、县科技馆建设。加强展教场地设施不足、科普功能薄弱的中小型科技馆改造或改建,提升科技馆的覆盖率和利用率。

  推动有条件的市(县)、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产业、专业特色的专题科技馆。加快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推进科技馆免费开放,大幅提升科技馆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推进甘肃数字科技馆建设。

  《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安徽省政府:《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个性化、用户导向是健康休闲产业的发展趋势。我省将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接健身休闲个性化需求,根据不同人群,尤其是青少年、老年人的需要,研发和生产多样化、适应性强的健身休闲器材装备,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新产品研发和推广。

  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提升场馆预订、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

  《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南昌市政府:《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大力推动向塘铁路物流枢纽和陆路口岸、昌北多种交通方式衔接的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推进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省级城市配送试点项目建设。

  加快打造“南昌慧谷”积极推动中航长江设计师创意产业园、江西慧谷·红谷创意产业园、中国(南昌)虚拟现实VR产业基地、699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数字创意、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青岛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青岛市政府:《青岛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将重点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通用技术在各领域的融合集成应用,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兴业态,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到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建成国家知名的互联网工业城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北方数据中心。

  《关于征集前沿储备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关于征集前沿储备项目的通知》

  聚焦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大数据、高端芯片、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智能机器人(含智能电动车、无人机)、前沿材料和高端装备等产业领域,挖掘全球领先的颠覆性前沿技术项目,加快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企业,打造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

  《潍坊市打造千亿级虚拟现实产业配套政策》

  潍坊市政府:《潍坊市打造千亿级虚拟现实产业配套政策》

  1.支持新创办VR企业。对新成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VR企业,经投资主体申报、第三方评估认定,给予10-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新注册企业在投产运营5年内,上缴地方税收弥补政府支持投入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补助给企业。

  2.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对晋升为规模以上的VR企业,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到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VR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

  3.支持VR产业项目建设。对实际投资达到2亿元或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VR招商项目(包括现有企业增加投资、企业并购增加投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购进先进设备,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升级。

  4.政府贴息补助。对落户我市的VR企业在建设中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由同级财政连续三年给予银行贷款利息20%的补助,每年不超过150万元。

  5.设立50亿元的VR及创新产业基金。基金用于带动VR相关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领先的VR产业企业和项目落户潍坊。

  6.支持本地VR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在境外上市的VR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实现“买壳”上市,或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至我市的VR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VR企业,给予180万元的奖励;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VR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的VR企业,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7.实施投资风险补偿。对市金融控股集团产业基金参股的子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VR企业,三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的,对社会出资人分别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损失的60%和30%给予一次性补偿,单一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一投资机构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8.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等创新项目,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认定,由同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9.支持承担重大专项。对VR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立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当年度国家实际到位资金的10%,由同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0.落实VR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11.支持科研平台建设。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VR企业,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经认定为省级科研平台的VR企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我市批准设立的VR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投入的5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建设VR产业公共技术研究院的企业,市级财政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加速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孵化器、加速器内的VR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器、加速器5万元奖励。

  12.支持企业重组并购和品牌建设。对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VR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官费50%的补助,单户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13.支持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对投保的国家、省首台(套)产品,在享受国家和省保费补偿政策后,剩余保费给予等额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年度财政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4.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对来我市工作的VR专业领域博士后,每月给予2000元的补助;对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及博士每月给予3000元(连续五年)、硕士每月给予1500元(连续三年)、本科每月给予500元(一年)的补助。对来潍自主创业的VR人才,除享受入住人才公寓政策外,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为50万元。对VR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从聘用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标准补助企业;对高级管理人员股权退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标准补助企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端人才引进和奖励。

  15.鼓励高端人才创建研发机构。对新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VR产业人才,在VR基地设立研发机构的,同级财政给予250-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在VR基地设立的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根据其建设和投资规模、服务水平、引进项目和人才(团队)数量、产业带动力以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给予100-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16.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提供优质服务。对VR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技术人员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本人意愿予以协调安排。

  17.土地保障。对VR企业建设用地优先统筹安排,对进驻VR基地内的VR数据中心、渲染中心、超算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等项目优先供应用地。对VR基地内收储地块收益及各种规费地方留成部分,原则上全部用于VR基地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18.电力保障。对VR基地内的企业实行双回路电力保障,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并支持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19.网络通信支持。在VR基地内,建设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专用通道,提供互联网骨干网络直连和双路由链路保障;依托我市云计算中心及物联潍坊公共服务平台等已建基础设施,为进驻基地企业提供云服务;加快推进5G实验网络建设,实行宽带网络、云服务租费价格补助政策。每年由基地运营主体统一提出申请,对入驻企业宽带网络、云服务租费给予20-40%的价格补助,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生活设施建设支持。对VR企业贷款进行生活配套区建设的,财政给予其银行贷款50%的一次性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1.办公用房补贴。VR企业在VR基地购置自用办公场所且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含)的,可享受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赁VR基地内办公场所且自用的,前3年免除房租,后2年按50%收取,每个企业每年免除房租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期间不得出租、出售或改变用途。

  22.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市虚拟现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VR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专业招商;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园建设推进工作组、智能硬件产业园推进工作组、虚拟现实内容产业推进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协调指导虚拟现实产业基地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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