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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VR/AR政策汇总:盘点政府对VR/AR行业的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2 09:01   来源: 芬莱科技

导读:在今年政策的推动下,整个产业也都落到实处,为VR/AR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2017年过去,芬莱科技回顾这一年,政府政策在整个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工信部、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各地方政府,都针对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的发展推出了相关政策,而在今年政策的推动下,整个产业也都落到实处,为VR/AR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2017年VR/AR政策汇总:盘点政府对VR/AR行业的支持政策

  借着这个辞旧迎新的节点,推出年终专题,总结、回顾这一年的VR/AR产业。

  本篇主要介绍2017年一整年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出的各项政策情况(仅摘抄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相关内容)。

  一、国家政策汇总

  1月 国务院

  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全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模式,利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方式用好优质数字资源。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引导学校与教师依托网络学习空间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进行教学综合分析,创新教学管理方式。鼓励学校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对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行为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反馈,为推动个性化学习和针对性教学提供支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基于互联网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

十三五

  1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实现核心技术系统性突破。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移动芯片、移动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位置服务等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推动核心软硬件、开发环境、外接设备等系列标准制定,加紧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微机电系统等新兴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布局,尽快实现部分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全球率先取得突破。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创新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机制,探索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化揭榜攻关,着力提升我国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在全球核心技术开源社区中的贡献和话语权,积极推动核心技术开源中国社区建设。

  1月工信部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强化标准体系建设与知识产权运用。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军用标准体系结构,支持发展团体标准,加快构建产业化导向、军民通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智能硬件、传感器、智慧家庭、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太阳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领域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围绕政务、金融、能源、交通、环保、安全生产、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等关键领域,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测试验证能力。支持信息技术企业突破业务建模、远程智能检查、大规模资源调度管理、自动化运维、数据治理等关键技术,发展互联网运维服务、网络众包服务、微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对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在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中的应用推广,加快向高端价值服务提供商转型。选择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城市或区域,开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示范。总结行业先进实践经验,制定完善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规范。加快综合集成和智能运维平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实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完善和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鼓励企业加快服务标准化和产品化。

  发展高水平“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提升消费级和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智能感知技术创新,重点推动毫米波与太赫兹、蜂窝窄带物联网(NB-IOT)、智能语音等技术在公共安全、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支持虚拟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探索开展在设计制造、健康医疗、文体娱乐等领域的应用示范。丰富智慧家庭产品供给,重点加大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供给力度,推动完善智慧家庭产业链,引导产业向“产品+服务”转型升级。

  智能产品+服务价值提升工程

  新兴智能硬件。发展智能可穿戴、车载、家居、医疗健康、服务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智能硬件产品,加强低功耗轻量级底层软硬件系统、高精度智能传感、高性能运动和姿态控制、新型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快速充电与轻便储能等核心技术及“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开发。推动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发展创新示范区及先进创新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虚拟现实。支持开发核心芯片、显示器件、光学器件、传感器等核心器件,加快发展虚拟现实建模仿真、增强现实与人机交互、集成环境与工具等核心技术,支持虚拟现实显示终端、交互设备、内容采集处理设备的开发及产业化。建立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虚拟现实产品、系统、服务标准体系,开展产品服务质量评测验证。

  3月 工信部

  《2017中国VR产业投融资白皮书》

  白皮书从2016年的VR产业为出发点分析了2017-2019年中国VR产业投融资环境及趋势分析,主要总结为3点:

  1、VR产业投资重点由硬件向内容演进

  2、掌握VR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将得到资本持续关注

  3、VR产业投资将从天使轮等早期阶段向后期过渡

  5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强化文化科技支撑。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项目。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成果,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与运用。推动“三网融合”。制定文化产业领域技术标准,深入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强文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高文化核心技术装备制造水平。加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采集、保存和应用。

  7月 国务院

  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在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中提到,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

  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重点突破虚拟对象智能行为建模技术,提升虚拟现实中智能对象行为的社会性、多样性和交互逼真性,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

  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经济这一条中的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和大力发展智能产业中提到: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突破高性能软件建模、内容拍摄生成、增强现实与人机交互、集成环境与工具等关键技术,研制虚拟显示器件、光学器件、高性能真三维显示器、开发引擎等产品,建立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的技术、产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融合应用。

  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领军企业。在无人机、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优势领域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全球领军企业和品牌。在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新兴领域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强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势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组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开源硬件工厂、开源软件平台,形成集聚各类资源的创新生态,促进人工智能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各领域应用。支持各类机构和平台面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在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一条中促进社会交往共享互信提到:

  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增强社会互动、促进可信交流中的作用。加强下一代社交网络研发,加快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虚拟环境和实体环境协同融合,满足个人感知、分析、判断与决策等实时信息需求,实现在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等不同场景下的流畅切换。针对改善人际沟通障碍的需求,开发具有情感交互功能、能准确理解人的需求的智能助理产品,实现情感交流和需求满足的良性循环。促进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建立新型社会信用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人际交往成本和风险。

  7月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项目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于2017-2020年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

  建设内容第四点: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研发要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综合应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超级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加强相关技术可靠性研究,注重对学生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全方位、多层次防护,切实保障学生健康。

  8月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

  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积极推广通用的产品技术标准及应用规范。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依托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促进信息产品相关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

  增强信息消费体验。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11月 国务院

  《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的主要任务一条中,加强产业支撑内容明确提到:

  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开展时间敏感网络、确定性网络、低功耗工业无线网络等新型网络互联技术研究,加快5G、软件定义网络等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推动解析、信息管理、异构标识互操作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关键技术及安全可靠机制研究。加快IPv6等核心技术攻关。促进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与探索。

  11月 发改委

  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

  在通知中提出了三个重点:“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建设一期工程。其中要求至少开展4K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无人机等2类典型5G业务及应用。

  二、各地政府对VR行业支持政策

  1月 重庆市政府

  《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的工作重点中提到: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培育和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带动新兴制造业产值增长30%以上。跟踪世界科技前沿,加大增材制造、无人机、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现实等产业项目储备、引进和研发,不断拓展新的产业领域。

  1月 广东市政府

  《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工作安排中提到:

  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建设若干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深度融入全球产业技术创新链,积极推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核心芯片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无人机、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推广。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移动电商、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打造分布式、分享型新业态。

  1月 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的产业布局中明确提到:

  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依托中心城区和相关区(市),重点培育建设2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园区,形成错位发展、特色突出、多点带动的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到2020年,2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园区总产值达到4500亿元以上,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特色园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布局3个产业园区,规划面积约48平方公里,到2020年园区实现产值650亿元左右。

  (1)国家(青岛)通信产业园。依托海信全球研发中心、歌尔科技产业、阿里巴巴滨海数据中心、联通云计算中心等骨干企业及蓝海股权、海尔海创汇、青岛众创空间等融资创业平台,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物联网、云计算、VR(虚拟现实)智能可穿戴设备、软件开发、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产业,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示范园区。

  1月 深圳市政府

  《2017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的主要工作中提到:

  集中资源加大研发、产业化、应用等全链条支持力度,加快在石墨烯、微纳米、机器人、5G移动通信、金融科技、VR/AR等10个领域出台专项支持计划,抢占前沿技术产业化先机,增强创新型经济发展后劲。

  2月 南昌市政府

  《2017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主要工作中提到:

  加快打造“南昌慧谷”,积极推动中航长江设计师创意产业园、江西慧谷·红谷创意产业园、中国(南昌)虚拟现实VR产业基地、699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数字创意、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2月 安徽省政府

  《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计划中提到:

  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支持企业、用户单位、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组建跨行业产业联盟,鼓励健身休闲器材装备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延伸发展,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结合传统制造业去产能,引导企业进军健身休闲装备制造领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和加工制造水平。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接健身休闲个性化需求,根据不同人群,尤其是青少年、老年人的需要,研发和生产多样化、适应性强的健身休闲器材装备。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新产品研发和推广。支持企业创建和培育自主品牌,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的附加值和软实力。鼓励企业与各级各类运动项目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合作,通过赛事营销等模式,提高品牌知名度。

  3月 南京市政府

  《南京市“十三五”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中提到:

  加快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依托中国(南京)软件谷南京大数据产业基地、江苏软件园、白下高新园等重点园区和特色应用基地,重点突破虚拟资源调度、数据存储处理、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轻量级容器管理、可视化等核心技术;重点开展深度学习、类脑计算、认知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创新;结合政府治理、民生服务及工业等典型行业应用,重点突破大数据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关键技术;推动重点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全市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建成一批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云计算与大数据特色产业基地。

  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VR/AR/MR)产业发展。依托中国(南京)软件谷、徐庄软件园等主要载体,重点发展虚拟现实操作系统、数字视觉、数字图像、数字可视化、全息影像等技术、产品及服务;突破实时三维计算机图形、显示、跟踪、触觉/力觉反馈、场景融合等关键技术;引导企业建立围绕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内容制作和开发者社区的增强现实领域生态链布局,加快VR/AR/MR技术在制造、医疗、教育、旅游、娱乐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

  3月 深圳市发改委

  《VR/AR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指南》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十大科技产业专项实施方案精神,集中资源、精准发力,研制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建立和巩固新兴产业发展的全球领先优势,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重大科技产业专项2017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方式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贷款贴息、股权资助、直接资助扶持方式。

  市级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产业链+创新链”项目,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

  2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5G移动通信、石墨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微纳米材料与器件、生物技术与精准医疗、智能无人系统、金融科技、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领域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3月 甘肃省科技厅

  《甘肃省“十三五”科普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中的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一点中提到:

  开展新一代数字科技馆示范。大力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推进甘肃数字科技馆建设。开发和集成优质科普资源,利用多媒体、虚拟现实和人机交互等现代信息技术,配置数字化藏品和场景,建立虚拟科普场馆或各类兼具知识传播和科学实践功能的专题虚拟科学体验区,实现科技馆的在线虚拟漫游和互动体验,促进科技馆与公众线上线下的双向交流与互动。充分发挥数字科技馆在现代科技馆体系中的科普资源开发、集成与服务平台作用,提升数字科技馆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中推动大数据建设应用内容中提到:

  推进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二期)建设运营(责任单位:福州大学)。建成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福建省海峡虚拟现实和影像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省电子信息集团牵头)

  4月 浙江省政府

  《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主要任务中,突破信息经济核心关键技术中提到:

  超前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围绕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虚拟现实和区块链等前沿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主导权。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量子通信等新兴网络领域的开放式创新和试验验证,加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力度。

  创新发展应用电子、网络安全等产业。大力发展汽车电子、海洋电子、金融电子、医疗电子、能源电子、物流装备电子及北斗导航等各类应用电子产业,大力推进数字安防产业发展。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产业,推进网络安全、入侵检测、身份验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工控安全等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培育发展智能硬件、智能网联汽车、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到2019年,全省物联网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0亿元。

  4月 河南省政府

  《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通知》

  方案的重点任务中提到:

  加快发展大数据关联产业。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重点,持续扩大智能手机规模优势,完善研发设计、应用软件、零部件等产业链,积极发展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家居、虚拟现实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壮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引进大数据软硬件一体化和智能终端配套生产领域的核心企业,实现智能终端制造与大数据应用服务互动发展。加快推动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等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做大做强。

  5月 上海市政府

  《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

  意见的目标任务中,持续推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一条提到:

  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强化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向各行业各领域覆盖融合,大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微机电系统、卫星导航、增材制造等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制造+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打造创新型、网络型平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7月 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

  《关于征集前沿储备项目的通知》

  为积极抢占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制高点,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作用,持续引领构建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特面向海内外长期征集前沿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产业领域

  聚焦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大数据、高端芯片、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智能机器人(含智能电动车、无人机)、前沿材料和高端装备等产业领域(详见附件1),挖掘全球领先的颠覆性前沿技术项目,加快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企业,打造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

  支持方式:

  通过筛选的前沿项目将获得六项支持和服务。支持方案持续三年,第二、三年支持方式根据前一年度企业发展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一)资金支持:优先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给予支持。

  (二)宣传支持:优先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企业影响力。

  (三)展示支持:推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展示一年,并免费参加科博会等有关展会。

  (四)投融资服务:向中关村创投机构和金融机构推荐;优先推荐有关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五)园区选址和对接服务:向中关村有关分园进行推荐,帮助企业落地选址和园区对接。

  (六)其他政策支持:优先推荐中关村现有政策和全市其他政策支持。

  8月 潍坊市政府

  《潍坊市打造千亿级虚拟现实产业配套政策》

  为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级虚拟现实(以下简称VR)产业基地,力争“十三五”末全市VR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千亿元以上,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现就支持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加强扶持培育

  1.支持新创办VR企业。对新成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VR企业,经投资主体申报、第三方评估认定,给予10-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新注册企业在投产运营5年内,上缴地方税收弥补政府支持投入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补助给企业。

  2.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对晋升为规模以上的VR企业,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到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VR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

  3.支持VR产业项目建设。对实际投资达到2亿元或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VR招商项目(包括现有企业增加投资、企业并购增加投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购进先进设备,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升级。

  4.政府贴息补助。对落户我市的VR企业在建设中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由同级财政连续三年给予银行贷款利息20%的补助,每年不超过150万元。

  二、加大金融支持

  5.设立50亿元的VR及创新产业基金。基金用于带动VR相关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领先的VR产业企业和项目落户潍坊。

  6.支持本地VR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在境外上市的VR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实现“买壳”上市,或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至我市的VR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VR企业,给予180万元的奖励;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VR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的VR企业,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7.实施投资风险补偿。对市金融控股集团产业基金参股的子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VR企业,三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的,对社会出资人分别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损失的60%和30%给予一次性补偿,单一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一投资机构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三、实施创新激励

  8.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等创新项目,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认定,由同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9.支持承担重大专项。对VR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立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当年度国家实际到位资金的10%,由同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0.落实VR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11.支持科研平台建设。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VR企业,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经认定为省级科研平台的VR企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我市批准设立的VR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投入的5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建设VR产业公共技术研究院的企业,市级财政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加速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孵化器、加速器内的VR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器、加速器5万元奖励。

  12.支持企业重组并购和品牌建设。对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VR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官费50%的补助,单户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13.支持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对投保的国家、省首台(套)产品,在享受国家和省保费补偿政策后,剩余保费给予等额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年度财政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强化人才支撑

  14.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对来我市工作的VR专业领域博士后,每月给予2000元的补助;对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及博士每月给予3000元(连续五年)、硕士每月给予1500元(连续三年)、本科每月给予500元(一年)的补助。对来潍自主创业的VR人才,除享受入住人才公寓政策外,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为50万元。对VR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从聘用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标准补助企业;对高级管理人员股

  8月 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中提到: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研究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支持“一谷两区”等重点园区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海洋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家电电子、海工装备、虚拟现实等产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企业组建产业专利联盟,加强专利储备运营和协同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

  第一阶段:实验试点(2017年7月—2018年6月)。以崂山区虚拟现实产业为实验对象,落实有关支持政策,推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实验区建设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第二阶段:总结提升(2018年7月—2019年6月)。验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试点项目,总结实验区建设经验。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指南。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19年7月—2020年6月)。选择重点园区、重点产业,推进1至2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并组织申报国家级实验区。

  10月 贵安新区

  《贵安新区关于支持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

  为大力推进贵安新区直管区虚拟现实(VR/AR)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硬件设备研发生产、系统搭建、软件内容开发、应用产品、衍生服务、医疗教育培训等相关企业,研究院、高端科研团队,产业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凡是在新区注册登记并在新区实际办公的VR企业,除及时享受国家、省关于促进VR产业加快发展有关政策措施以外,新区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第一条 行政服务支持:凡落户新区的VR企业,办理项目报批手续的,新区一律实行“一窗受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流程标准,并由专职团队负责协助企业办理相关行业许可证书等。

  第二条 生产场地支持:对新引进的VR产业硬件生产企业,在符合新区有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新区在高端装备园、综合保税区、VR产业园等园区优先予以安排厂房、办公用房及用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条市场开拓支持:凡政府投资、特许经营项目和政府采购,面向工业、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领域,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使用新区入驻企业提供的VR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 基础设施支持:新区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或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免费向VR企业开放。

  第五条 引进人才支持:凡在贵安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年纳税额在3万以上(含)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可享受人事代理、户口落户、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优惠。

  第六条 上市支持:在主板上市的VR企业奖励12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奖励500万元,在新三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以上奖励分阶段给予,完成券商签约辅导奖励50%,完成券商辅导创办企业挂牌奖励剩余50%。

  第七条 内容支持:支持VR内容研发平台建设和发展。对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国内外高校在贵安新区建立VR内容研发平台并取得实际成效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基金支持:设立VR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吸引国内外领先的VR企业和项目落户新区。

  第九条 孵化器支持:推动VR领域创业、创新、创投、创客联动,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十条 贡献奖励:VR企业入驻五年内,上一年度VR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以官方统计为准)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企业缴纳税收新区实际留存部分,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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